(1)参赛对象

安徽省在校注册的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;在校注册的专科学生参加高职组竞赛。

(2)竞赛方式

比赛为团体赛,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赛,不得跨校组队。

每所学校推荐决赛参赛队伍不得超过3支。

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、1-2名指导教师组成。